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我校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经笔试和面试后,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划定合格线,确定最终入围考生名单。最终入围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分数线为:文史74.6分,理工72.4分,体育文85.66,体育理79.5。现按要求将313位最终入围考生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请于4月8日开始到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成绩查询处查询。
本次入围的313位考生公示后如无异议,均可按规定报考我校。考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录取批次:小学教育(师范)、科学教育(师范)专业第二批提前录取,体育教育(师范)专业体育第一批提前录取,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考试。
二、志愿填报: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台州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
三、成绩折算:小学教育(师范)、科学教育(师范)专业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3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四、录取办法:
(一)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三位一体”专业间不设级差分。
(二)当考生的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三位一体”文史仅小学教育一个专业,不调剂;理工是小学教育和科学教育两个专业之间进行调剂;体育类仅体育教育一个专业,不调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调剂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三)若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五、若第一志愿考生填报我校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本公示至4月17日止。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6-85137102;传真:0576-85137102。
纪委监督电话:0576-85137007。
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台州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名单(体育)
台州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名单(文史、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