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2010年专升本的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0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计划、考试科目及学费标准
专业 |
计划(人) |
基础课 |
综合课 |
学费标准(元/年) |
汉语言文学 |
60 |
大学语文与写作 |
汉语基础 |
3960 |
小学教育(师范) |
30 |
大学语文与写作 |
小学教育教学研究 |
3600 |
护理学 |
60 |
人体解剖学 |
生理学 |
3960 |
二、选拔对象
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及报考条件
(一)报名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分报名信息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两个阶段进行。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3月20日至24日期间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按要求提交各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学校,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二)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与选拔专业相同或相近;
3.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及以上考试;专科专业为英语专业的考生无须通过CET-3级考试;
4.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报考要求;
5.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且没有考试作弊记录者。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设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其中大学语文与写作实行高校联考。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18日,具体时间详见下表:
日 期 |
4月18日(星期日) |
上午( 9﹕00—11﹕30) |
基 础 课 |
下午(14﹕00—16﹕30) |
综 合 课 |
考试地点设在台州学院临海城东校区。考生于4月17日到招生就业处(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1室)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五、加分政策
根据浙江省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经我校研究决定,具备下列条件者给予加分:
1.在校期间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425分以上的考生,在总分中加5分;
2.在校期间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统考425分以上的考生,在总分中加10分;
3.各类竞赛加分原则上以教育部或浙江省教育厅核发的文件或证书为准。如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科技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程序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财会信息化竞赛、挑战杯竞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在总分中加10分、8分、5分;省级一、二等奖分别加8分、5分;
4.获得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资格证书者在总分中加5分,高级资格证书者加10分;
5.除上述以外的其它奖项不加分;
6.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
7.具备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考生登记表上认真填写,并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带上证书原件供查验。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则取消考试资格。
六、查分查卷
于4月27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成绩,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我校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联考科目查卷由省考试院负责。
七、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学校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衡量德、智、体等各方面因素,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各科目原则上要求单科60(含)分以上。
八、学制、学费、文凭、户粮关系及就业。
普通高校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毕业后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台州学院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九、其他
1.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
邮编:317000
招生咨询电话:0576-85137102,传真:0576-85139033。
E-mail:zsb2004@tzc.edu.cn
台州学院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zs.tzc.edu.cn/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台州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