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办学体制的一所硕士学位授予高校,办学源头上溯至1907年成立的三台中学堂简易师范科,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分椒江、临海两地办学,总占地面积近1720亩、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教研仪器设备总值约5.2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近250万册,直属附属医院4家、附属学校(幼儿园)5家、全资企业4家。下设14个二级学院,拥有1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1个本科专业,其中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专业通过国家认证。全日制本硕在校生17000余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23号)的精神,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一)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
(二)持有与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应在2025年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三)参加2025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均达到均标级以上。
(四)品行端正,健康达到申请专业录取要求,符合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条款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计划1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不定。录取时,学校视报考情况确定各专业录取人数。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元/学年) |
1 |
环境工程 |
4 |
5500 |
2 |
生物科学 |
4 |
5500 |
3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5500 |
4 |
机械电子工程 |
4 |
5500 |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等基本材料外,还须上传我校要求的附加材料(材料须按原件扫描)。
1. 考生所在高中学生证正反面(需有高中注册信息);
2. 台湾地区2025年度学测成绩单(包含学测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 (须加盖中学公章或经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确认);
3. 考生高中阶段各类个人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社会活动经历的证明等相关材料(非必选项);
4. 2025年1月1日以来的考生个人体检报告:(1)常规身体健康检查(含过往病史及治疗情况);(2)X光胸部透视检查;(3)肝功化验报告;
5. 2025年1月1日以来当地警察局出具的考生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时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考生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
四、资格审核及录取
(一)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如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征集志愿审核时间为2025年6月1日至6月20日。
学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的后续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录取环节。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录取办法
1. 录取原则
学校将对初审通过的考生,依据学测考试科目的成绩及相应标级情况择优录取。
2. 录取安排
学校通过报名系统于5月15日公布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3. 征集志愿安排
考生须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征集志愿报名时,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只需填报志愿、提交高校要求的其他附加材料即可。
学校通过报名系统于6月21日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 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校将于2025年7月后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及管理
(一)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根据高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符合录取标准的不受限专业。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的文件精神,被录取的台湾学生入学后,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五)学费和住宿费与祖国大陆学生标准一致,学校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涉及收费项目单位为人民币元。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1139号
邮政编码:318000
咨询电话:86-576-88669696
学校网址:https://www.tz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tzc.edu.cn
电子邮箱:zsb@tzc.edu.cn
微信公众号:台州学院招生
七、其他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