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现将2008年我省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的计划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学校招生计划列入招收学校普通公办招生规模。招收学生的学费按本校同级普通本科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招收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学生培养经费,并列入学校财务预算。学生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办理。
请各有关高校加强领导,根据《浙江省2008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试点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命题、考试及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附件:
1.浙江省2008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计划表
2.浙江省2008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浙江省教育厅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具体文件请进入"政策指南"中查看或浏览教育厅网站http://www.zjedu.gov.cn/gb/articles/2007-11-28/news20071128091338.html